2015年8月20日,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批准了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核设备”)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的请示。国家核安全局向国核设备公司颁发《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》(国核安证字Z(15)23号)。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。
持证期间,国核设备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,开展了相应的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,确保了核安全设备的制造质量,所生产的核安全设备已运用在三门、海阳、徐大堡、国核示范等核电站。
国核设备获批制造的核安全设备包括钢制安全壳、核级设备模块、闸门、机械贯穿件、管道预制。(供稿/安全质保部 沈秋燕)